貴州同心鐵路物流有限責任公司磷石膏砂漿采購項目
競爭性談判公告
項目概況 貴州同心鐵路物流有限責任公司磷石膏砂漿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貴州銘典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畢節市七星關區招商智財中心4樓)現場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3日14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
項目編號:GZMD2024-P286
項目名稱:貴州同心鐵路物流有限責任公司磷石膏砂漿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預算金額(元):546000.00;
最高限價(元):546000.00;
采購需求:貴州同心鐵路物流有限責任公司采購磷石膏砂漿一批,規格型號為110m³/噸,總數量1200噸。
供貨地點:金海湖新區。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歷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否。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3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新成立的供應商可提供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供應商自行提供承諾;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4年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證明和2024年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證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繳、緩繳稅收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供應商須承諾: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等渠道查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如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且還在執行期的供應商,取消其談判資格,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后果;
(7)法定代表人參加談判的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證復印或掃描件,授權委托人參加談判的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及本人有效身份證復印或掃描件;
(8)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供應商自行提供承諾;
2.落實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時間: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貴州銘典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畢節市七星關區招商智財中心4樓)。
方式:現場獲取,獲取時須提供①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復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或授權委托書及本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上述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售價: 200.00 元。
截止時間:2024年11月23日14時30分(北京時間)。
地點:貴州銘典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會議室
時間:2024年11月23日14時30分(北京時間)
地點:貴州銘典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會議室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貴州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ztb.guizhou.gov.cn/)、畢節市交通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網站(http://ynb2.com.cn/)
1.采購活動詢問、質疑
供應商對采購過程相應階段有質疑的,應在相應采購過程階段,按照財政部令第94號的規定,一次性書面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并按規定提交相關資料,詢問、質疑聯系方式見采購公告(或采購邀請書)。
2.《采購文件》澄清與更正內容獲取方式
供應商應隨時關注采購人發出的項目澄清或更正內容,如因供應商未及時關注而造成的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畢節市公眾服務有限公司、貴州同心鐵路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貴州省畢節市七星關區聯通大道交通大樓
聯系方式:謝曉(1660850018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貴州銘典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畢節市七星關區招商智財中心4樓
聯系方式:楊工(18185722700)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楊工
電 話:18185722700
2024年11月19日
貴公網安備 52050202001542號